中新網柳州12月12日電(記者 蒙鳴明)廣西柳州市柳北區法院12日公開開庭審理一起涉嫌組織、領導、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案,檢方指控,該組織涉嫌在無任何動遷、拆遷資質的情況下使用拆樓梯、砸鐵門、放炮仗、潑糞等非法手段暴力逼遷,從中獲取巨額拆遷費用。
  該案涉案犯罪嫌疑人達12名,因涉及曾被媒體曝光、引起全國轟動的柳州市勝利小區拆樓梯逼遷事件,社會影響較大,旁聽人數很多,當日柳北區法院借用柳州市中級法院的法庭進行公開審理。
  當日的庭審也引起媒體廣泛關註,法庭在旁聽座位上設置媒體席位,近20名媒體記者參與旁聽。
  檢方指控,2011年至2012年間,劉某等12人組成以其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,該組織絕大部分成員均因犯罪受到過刑事處罰,有的是“二進宮”、“三進宮”。 劉某購買了大批鐵水管、砍刀等,為該組織成員實施違法犯罪提供作案工具。
  起訴書稱,以劉某為領導的該黑社會性質組織層次分明,組織結構嚴密,骨幹成員固定,人數較多。該組織呈“金字塔”式“公司” 制管理模式,下層自覺服從上層,並形成了一些不成文的規定,如平常吃飯喝酒下層成員都不能與劉某共桌,只能上前敬酒。
  檢方指控,該組織通過實施強迫交易、敲詐勒索、故意毀壞財物以及非法追債、插手糾紛等違法犯罪行為,獲取巨額非法經濟利益,嚴重破壞社會秩序,對柳州市的整個社會環境產生極為惡劣的影響。
  檢方起訴書顯示,2012年初,在柳州市柳北區勝利小區拆遷工程實施過程中,部分住戶拒絕與房開公司簽訂搬遷協議,以劉某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在無任何動遷、拆遷資質的情況下,採用口頭威脅、砸樓梯、砸鐵門、放炮仗、潑糞等非法手段,逼迫40餘戶未搬遷戶及綜合樓門面業主與房開公司簽訂搬遷協議,被告人劉某從中獲利58萬元,被告人李某從中獲利22萬元。
  檢方指控,同年9月份,該組織承接柳州市柳北區濱江世紀城動遷工程,採用與在勝利小區同樣的暴力方式,強迫33戶未搬遷戶與房開公司簽訂搬遷協議。被告人劉某從中獲利人民幣21O萬元。
  檢方還指控該組織採用威脅、恐嚇、毆打等方式向被害人石某、譚某索要錢財,對被害人李某的辦公樓進行打砸。並且多次採用非法手段,幫他人追債、插手糾紛等多起違法行為,涉及金額數百萬元。
  當日的庭審中,12名犯罪嫌疑人均否認起訴書所指控犯罪事實。在庭審中,“不懂”、“ 不清楚”、 “不認識”、“記不清”等是受審嫌疑人用得最多的詞語,嫌疑人都否認自己參與黑社會組織以及進行相關犯罪活動。
  多名受審嫌疑人在庭審時稱自己在該組織中只是買菜、做飯的角色,稱不清楚組織的任何行動。當一名受審嫌疑人被審判員問及,在被警方抓獲時身上的牛角刀是何用途時,該嫌疑人稱,是平時削水果用。
  當日的庭審,中午只休庭了一小時。目前,該案仍在進一步審理當中, 13日繼續開庭審理。  (原標題:廣西柳州審理一起涉黑案 檢方指控其暴力逼遷)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fndnnslvuji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