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中央印發《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》明確要求,全國黨政機關取消一般公務用車,並對公車改革提出了具體實施路徑。
  分析人士指出,車改新規獲得了社會輿論的一致好評。數以百萬計的公車如何取消?幹部車貼補助標準如何制定?哪些公車可以保留?這些問題群眾依然十分關註。
  問題1 實施“釜底抽薪”,這一刀如何切?
  “取消一般公務用車,這一刀切得及時有力,比預想的還要完整和超前。”湖北省政協常委、公車改革專家葉青認為,“取消是最徹底的改革,規避了反彈的風險,避免多年來公車‘越改越多、越改越亂’的被動局面出現。”
  據葉青測算,目前全國各級黨政機關約有200萬輛公車,如果擴大範圍,財政全額撥款單位大概有350萬輛公車,加上一些國有企業的就更不計其數。
  溫州市市級機關事務管理局局長陳波告訴記者,溫州車改過程中,由於被處置的公車數量較大,在公開拍賣過程中,考慮到市場消化能力,採取了分批拍賣的方式,這樣不至於公車集中進入二手車市場被壓低價格。
  據瞭解,此前一些地方車改,有的單位將公車優先賣給相關部門領導,並沒有進行嚴格的第三方價格評估,還有的未經公開拍賣程序,存在“賤賣”嫌疑,這些情況應該予以避免。“公車拍賣務必公開透明,處置了多少,保留了多少,如何處置,都要清清楚楚,這是保障改革成果的根本。”葉青認為,“此次車改新規的超前性,還體現在公車拍賣後,沒有進行集中管理的過渡措施,畢竟這塊還是要財政養的,集中管理試點在一些地方並不成功,以後完全可以通過市場解決。”
  問題2 車改補貼,會不會成為“變相福利”?
  按照車改新規,普通公務出行由公務人員自主選擇,實行社會化提供,可適度發放公務交通補貼,但不得以車改補貼的名義變相發放福利。
  葉青認為,現階段進行適度補貼是減小車改阻力、保障正常公務活動的一種方式,但補貼標準應該科學測算,中央提出“適度補貼、不得變相發放福利”,就是要求補貼合理,不能過高。專家分析,在一些車改試點城市,發放貨幣補貼的做法比較常見。如杭州、溫州等長三角地區是按公務員等級分為300元到3000元的不同標準。
  一位基層幹部告訴記者:“車改補貼涉及一些幹部的‘既得利益’,標準很難確定,如處級補貼每月3000元左右,有的幹部還嫌少,而群眾認為補多了。”一位市民就說:“幹部每月車補3000元是否合理?現在公交地鐵票價多少?出租車運價多少?按22個工作日計算,一個幹部每天100多元錢,難道公務員需要整天在外面跑?”
  葉青分析,補貼標準制定者不應該是利益相關者,其補貼依據應該向社會公開,還要引入監督機制,對於不符合條件、或者退休人員要及時終止,“補貼要公開、有度,不能補一輩子,成為變相收入。”
  還有專家建議,車改補貼要依據各單位日常用車的情況,區別對待,如果都用一個標準補貼,顯然有失公正。
  問題3 如何防範“車貼照拿、公車照坐”?
  “以往的公車改革容易走樣,說明動‘既得利益’並非易事。”中國浦東幹部學院教授劉獻坦言,百姓擔心車改新規能否落到實處?最怕看到的是“補貼照拿、公車照坐”。
  華東師範大學教授餘南平指出,領導專車配專門司機,誰都不敢過問,導致公車私用成風。“當前必須打破這一現狀,否則形成某種‘特權階層’的象徵,公車改革有可能出現反彈。”
  落實車改新規,“公開監督與嚴厲懲戒”不可缺少。條例明確規定,執法執勤用車除特殊工作用途之外,應當噴塗明顯的統一標識;中紀委也曾明確表示,將試點推行公務用車統一標識、GPS定位等制度。
  目前,雲南等地開始噴塗公務車輛試點,讓全社會進行監督。記者瞭解到,一些地方還打算引入噴塗公務車的同時,公示舉報電話,群眾發現公務車輛未執行公務,隨時可以舉報。據新華社
  A
  一些地方進行公車改革,並不是把公車進行公開拍賣,而是“內部操作、定向出售”,優先賣給領導幹部,價格是否存在“貓膩”不得而知。
  B
  有的單位公車改革後,領導沒有了專職司機,就讓下屬單位出賬,聘用一名司機專門給領導開車,有的甚至用辦公經費給所謂“專車司機”每月補貼幾百元,這樣感覺到“專車配司機”的領導派頭又回來了。
  C
  還有的單位公車改革後,一些領導辦事就讓相關企業派車接送,有的甚至把車輛和司機長期“借”來用,這樣不僅有權力尋租之嫌,也增加了腐敗風險。  (原標題:公車改革新規:補貼依據應向社會公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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